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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法院机关开展“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”主题实践活动,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
4月30日,省法院下发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,部署在省法院机关开展“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”主题实践活动,围绕全省法院公开承诺的便民利民 20 条举措,积极为群众办实事。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方案规定,省法院要深入推动执法司法为民“大走访”,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组织机关干警“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军营”,虚心向群众学习、向群众求教、向群众问策。要深入推动民生问题“大解决”,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、食药品安全、社会治安等突出问题,加大治理力度,限期彻底改变面貌。要深入推动便民利民举措“大优化”,坚持问题导向,民意引领,内挖潜力,提髙质效。深入推动工作机制“大完善”,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,以规范的工作机制确保执法司法运转有序。
方案明确,要深入推动联系群众渠道“大畅通”,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,在立案、执行、申诉、控告等窗口单位,增加延时办理、网上办理等功能,拓宽群众办事渠道。要深入推动服务管理质效“大提升”,坚持智慧法院建设,不断完善智慧服务、智慧审判、智慧执行、智慧管理,推动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,促进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水平提升。